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扩大经营业务规模,增加营业收入,提升市场竞争力,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础集团”)拟参与竞拍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道的地块并投资建设绿色材料与高端设备智造基地,土地挂牌起拍价为3,406万元(不含相关税费,最终价格以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政府挂牌价格为准),项目总投资约28,999万元(包含土地竞拍款)。
基础集团由其全资子公司广东华荔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荔公司”)参与土地竞拍、负责项目建设和后期物业运营。
本项目拟由项目公司华荔公司参与竞拍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道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设绿色材料与高端设备智造基地,详细情况如下:
1.地块位置:地块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道,地块北侧靠近市政路朱宁路,南侧紧靠增天高速(在建),东侧靠近广州宝来声学材料有限公司,大致坐标为:东经113.68度,北纬23.24度。
2.地块面积23650平方米(约35亩),土地用途:一类工业用地(M1),出让年限:50年。
该项目包括建造绿色材料与高端设备研发楼、混凝土搅拌楼、混凝土高位料仓、高端设备智造基地、材料储存仓库、门楼及室外配套工程等,总建筑面积22345平方米。
基础集团拟由全资子公司华荔公司、广东基础新世纪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公司”)和广东华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顶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项目整体估算总投资28,999万元,包括三个部分:
一是华荔公司参与土地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投资建设绿色材料与高端设备智造基地项目,项目总投资22,499万元,该部分资金由基础集团以自有资金解决。项目建成后,华荔公司将研发楼、厂房等租赁给新世纪公司和华顶公司,收取物业租金和物业管理费。
二是新世纪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4,500万元,其中购置砼高位料仓及砼搅拌楼设备3,500万元,流动资金1,000万元,上述设备将计入其固定资产,由其运营管理。
三是华顶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2,000万元,其中购置高端设备智造基地生产设备1,000万元,流动资金1,000万元,上述设备将计入其固定资产,由其运营管理。
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公司竞拍土地并投资建设绿色材料与高端设备智造基地的议案》,该交易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该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6.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公路路基工程、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市政设施建设工程设计、岩土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含风景园林工程、景观绿地工程、绿化工程)施工;生产与销售商品混凝土及混凝土预先制作的构件;制造、维修、销售与出租建筑工程机械;制造与销售金属结构构件、建筑用金属制作的产品、建筑材料;安装与维修水暖器材、照明、通风设备;普通货运;港口经营。
7.基础集团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7.华荔公司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7.新世纪公司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6.经营范围: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施工;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土石方工程项目施工;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隧道施工专用机械制造;隧道施工专用机械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建筑施工劳务;货物进出口。
7.华顶公司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为了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基础集团聘请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出具《广东基础绿色材料与高端设备智造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1.地块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道,地块北侧靠近市政路朱宁路,南侧紧靠增天高速(在建),东侧靠近广州宝来声学材料有限公司,大致坐标为:东经113.68度,北纬23.24度。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包括:绿色材料与高端设备研发楼6494平方米,混凝土搅拌楼3110平方米,混凝土高位料仓3267平方米,高端设备智造基地3877平方米,材料储存仓库5502平方米,门楼95平方米,室外及配套工程、展厅布展工程、高压线迁移和外电接入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23650平方米(约35亩),总建筑面积22345平方米,均为地上建筑面积。
5.项目整体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7.02%,投资回收期(税后)13.47年,财务评价可行。
基础集团、华荔公司、新世纪公司、华顶公司拟与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签订《广东基础绿色材料与高端设备智造基地项目投入产出监管协议》,该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4.华荔公司作为本项目的项目公司,新世纪公司、华顶公司作为该项目的运营公司,应为独立法人企业,承诺在取得项目用地后,所产生的税收在增城缴纳并在增城依法上报统计数据,且在取得项目用地后20年内不迁出增城或改变纳税和统计义务,不迁离注册及办公地址、不减少注册资本。
5.项目用地:项目计划使用一类工业用地约35亩,用地期限50年,拟选址增城区宁西街。用地性质、面积、年限和位置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6.项目规划和建设:项目总计容建筑面积52817平方米,容积率2.23。拟建设非开挖隧道掘进高端装备研发制造中心标准钢结构组装、维修厂房、混凝土结构设备维修车间、绿色材料标准化生产线厂房(含搅拌楼、骨料仓等)、绿色建材及高端设备研发中心,以及公共配套等设施。项目容积率、建筑系数、绿地率、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等指标应符合省、市、区政策要求。项目总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系数、绿地率等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7.土地产出率:项目投产后第1年产值不少于2.97亿元(849万元/亩),达产后年产值不少于7.81亿元(2,232万元/亩)。产值按照一个完整会计年度计算。
8.税收强度:项目投产后第1年税收不少于1,100万元(31万元/亩),达产后年税收不少于3,500万元(100万元/亩)。
基础集团本次投资是为了扩大经营业务规模,增加营业收入,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企业长期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项目建设期较长,项目的建设有几率存在受原材料价格变化、劳动力成本增加等方面影响的风险。
《广东基础绿色材料与高端设备智造基地项目投入产出监管协议》尚未签订,基础集团、华荔公司、新世纪公司、华顶公司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与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签订该协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经营管理,提升经营业绩,促进公司高质量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绩效考核小组,依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规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并确定其考核结果。
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结果及营销专项奖励的议案》。该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确定,董事长绩效考核得分如下:基本指标50.00分,安全生产工作指标4.80分,质量工作指标4.00分,综合评价系数0.982,三项实得分57.74分;党建工作指标28.959分;党风廉政建设指标9.419分;其他经营工作加25分,成本控制工作评价减2分;合计考核得分119.12分。对应计算考核调节系数为1.71991,考核评价系数为2.382。考核等级为优。
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规定,公司负责人2022年基本年薪20.64万元,月基薪为1.72万元。
(一)依据公司《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暂行办法》,另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系数为:
(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绩效考核小组,对另外的董事(不含外部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考核,依据公司《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规定,个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成绩为90分以上,个人考核系数为1。另外的董事(不含外部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如下:
经考核确定,另外的董事(不含外部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均未出现年度经营业绩分数低于底线分)或当年经营业绩考核有主要指标完成率低于70%的情形。
(三)另外的董事(不含外部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全年薪酬如下:
其他董事(不含外部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负责人年度薪酬×岗位系数×个人考核系数
其他董事(不含外部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任期激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20%。
因原董事、副总经理王伟导分管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岗位系数为0.88。其2022年5月退休,全年薪酬按实际在做的工作时间计算。
根据公司市场营销(承接工程)的有关政策,鉴于公司2022年承接工程量287.62亿元,同比增长269.10%,取得比较好的成绩。公司拟计提158.83万元对董事(不含外部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奖励。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按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发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缩短股权层级,理顺子公司产权与管理关系,同时解决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与其子公司不能同时投标同一个项目的问题,提升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竞争力,拓展市场占有率,公司拟通过内部无偿划转的方式受让建工集团所持25家控股子公司股权,并以自有资金向建工集团增资45亿元,其中1亿元计入注册资本、44亿元计入资本公积。
1.建工集团拟通过内部无偿划转方式,将所持25家子公司股权划转给公司,同时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建工集团增资45亿元,其中1亿元计入注册资本、44亿元计入资本公积。
2.本次股权内部划转不涉及对价支付,也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不会导致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发生变化。
3.本次股权内部划转在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发生,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权划转并增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决策。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股权划转并增资具体事宜。
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受让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所持部分子公司股权并向其增资的议案》。
7.经营范围:国内外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路桥建设、机电设施安装、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机电工程、建筑幕墙工程、起重设施安装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等施工、总承包等。
8.建工集团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产权及控制关系情况如下,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以2022年12月31日为股权内部无偿划转基准日,建工集团将持有的25家子公司股权无偿划给公司。
4.本次内部无偿划转完成后,由公司持有25家被划转公司的股权,建工集团不再持有上述25家被划转公司的股权,被划转公司仍维持其原有的法人资格不变,并合法存续。
5.被划转公司持有的各项资产、负债仍由被划转公司继续享有和承担,其产生的各种权利、义务仍由被划转公司继续享有和履行。
7.本次划转不涉及职工安置分流问题。被划转公司原有职工劳动关系保持不变。
本次股权内部无偿划转是为了:缩短管理链条,优化组织结构,规范管理层级,构建精简高效的管控体系;理顺产权与管理关系,实现管理权与产权相统一,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解决资质重叠问题,拓展市场份额。目前建工集团持有的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与下属15家子公司存在重叠、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与下属13家子公司存在重叠、机电施工总承包资质与下属4家子公司存在重叠(详见下表),无法同时竞标同个项目。实施股权划转后,建工集团与其子公司由“母子”关系成为“兄弟”关系,可参与同一项目投标,将提升公司整体在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竞争力,拓展市场份额。
本次增资是为了提高建工集团的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不断扩大工程建筑施工业务规模,提升盈利水平。为了满足子公司股权内部无偿划转实施条件,划转将减少建工集团净资产44.19亿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建工集团母公司净资产32.86亿元不足冲减,增资可解决净资产不足以冲减问题;增资可适当降低建工集团资产负债率并保持适当的注册资本,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
本次股权内部无偿划转和增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但工程建筑施工业务发展仍然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市场等风险,公司将采取积极适当的措施加强风险管理,积极防范和应对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股权内部无偿划转和增资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实施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公司拟通过内部无偿划转方式,将公司部分子公司股权和资产内部无偿划转至全资子公司广东水电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粤水电建筑安装建设有限公司更名,以下简称“二局集团”)。
1.公司拟通过内部无偿划转方式,先将公司25家子公司股权和部分物业资产、无形资产划转至二局集团,再将5家清洁能源子公司股权划转给二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广东粤水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司”),由二局集团承继和发展公司部分建筑施工和能源投资业务。
2.本次股权和资产内部无偿划转不涉及对价支付,也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不会导致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发生变化。
3.本次股权和资产内部无偿划转在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发生,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权和资产内部无偿划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决策。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股权和资产划转具体事宜。
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股权和资产内部无偿划转的议案》。该交易事项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6.经营范围:机电设施安装服务;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室内装饰、设计;园林绿化工程服务;建筑钢结构、预制构件工程安装服务;防雷工程专业施工;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服务;建材、装饰材料批发;通用机械设备销售。
7.二局集团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产权及控制关系情况如下,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6.经营范围: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工程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水力发电;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
7.能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二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产权及控制关系情况如下,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一步:分别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为划转基准日,将公司所持有的25家子公司(含5家清洁能源子公司)股权划转至二局集团。
广东粤水电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粤水电科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因于2023年6月20日完成工商分立,待其完成2023年年度审计后,以2023年12月31日作为基准日进行划转。广东山河新能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13日设立,投资成本4,500万元,但该公司目前未经审计,待其完成2023年年度审计后,以2023年12月31日作为基准日进行划转。
除上述3家子公司外,其余22家子公司以202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进行划转。
第二步:以2023年12月31日为划转基准日再将5家清洁能源子公司划转至能司。
资产划转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的报表数据为依据,以账面价值2.58亿元将物业资产、无形资产划转至二局集团。
(二)第一步股权划转完成后,由二局集团持有上述25家被划转公司的股权,公司不再直接持有上述25家被划转公司的股权,被划转公司仍维持其原有的法人资格不变,并合法存续;第二步股权划转完成后,由能司持有上述5家被划转清洁能源子公司股权,二局集团不再直接持有上述5家被划转清洁能源子公司股权,被划转公司仍维持其原有的法人资格不变,并合法存续。
(三)被划转公司持有的各项资产、负债仍由被划转公司继续享有和承担,其产生的各种权利、义务仍由被划转公司继续享有和履行。
综合考虑公司资质维护需要,市场开拓项目投标需求,本次人员划分原则上实行“人随项目走”,以子公司资质承接的工程建筑施工项目的员工,划入二局集团。
本次股权和资产内部无偿划转是为了优化资源配置,简化业务结构,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更好地应对市场变化。
本次股权和资产内部无偿划转符合公司发展的策略,但工程建筑施工业务发展仍然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市场等风险,清洁能源发电业务可能面临政策等风险,公司将采取积极适当的措施加强风险管理,积极防范和应对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股权和资产无偿划转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经营成本,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股权和资产划转不影响公司、被划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经营,属于公司内部整合事项,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对公司财务情况无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也不会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30,会期半天;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投票表决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交易所系统投票和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八)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505会议室。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1、2、3、4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提案5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中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的公告》《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受让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所持部分子公司股权并向其增资的公告》《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股权和资产内部无偿划转的公告》《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广东湛江徐闻华德力新能源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的公告》《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23层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511340。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1.股东根据本通知表一《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当日下午3: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某提案或弃权。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拓展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公司徐闻华中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闻华中”)拟投资建设湛江市徐闻县华德力新能源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项目动态总投资143,935.91万元。
公司拟由全资子公司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粤水电”)的全资子公司湛江洁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湛江洁为”)的全资子公司徐闻华中在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投资建设湛江市徐闻县华德力新能源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该项目采用“农光互补”模式开发建设,直流侧容量307.6416MWp,交流侧容量252MW,容配比约为1.22,配套建设储能规模30MW/60MWh,项目动态总投资143,935.91万元。
该项目资本金占20%,东南粤水电将根据该项目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对湛江洁为进行增资,再由湛江洁为对徐闻华中进行增资。徐闻华中目前注册资本5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不超过28,787.18万元。徐闻华中将根据该项目进展情况利用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等进行投资。
该项目于2022年6月4日取得徐闻县发展和改革局《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04-01-444085)。
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广东湛江徐闻华德力新能源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的议案》。该交易事项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该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研发技术;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8.经公司2023年7月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同意,东南粤水电收购湛江洁为100%股权,目前该收购已完成,湛江洁为为东南粤水电的全资子公司,徐闻华中为湛江洁为的全资子公司。徐闻华中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为了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徐闻华中聘请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出具《湛江市徐闻县华德力新能源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总占地面积4270亩,项目场址位于湛江市徐闻县曲界镇石灵溪村、下冯村等村,距曲界镇约6km,附近有省道S376及S289通过,对外交通方便。项目因地制宜利用旱地等建设光伏电站,符合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采用“农光互补”的形式建设,极大提高了土地的综合利用效益,符合国家能源局等文件精神。
项目场址处全年太阳总辐射量为5343.4MJ/m2,根据我国气象行业标准《太阳能资源评估方法》QX/T89-2018,初步判定工程场址处太阳能资源丰富程度等级为资源很丰富,有较高的利用价值。
2.该项目共设计安装564480块标准功率为545Wp高效单晶硅光伏组件。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的方式。新建1座220kV升压站。
4.项目施工期为12个月,工程动态投资143,935.91万元,单位千瓦动态投资4,678.69元;工程静态投资141,557.74万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4,601.38元。
5.该项目上网电价0.453元/千瓦时(含税)。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7.49%(税后),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3.18%(税后),项目投资回收期11.36年,财务评价可行。
本次投资是为了拓展公司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准。
该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将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对公司及东南粤水电未来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截至目前,公司已建成投产的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2,688.12MW,公司将及时披露该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