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对全省特定种类设备生产、充装单位和检验检验测试的机构的监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结合特定种类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要求,依照《特定种类设备安全法》等有关规定,该局集中力量组织对电梯质量、起重机械生产单位、起重机械“两工地”检验机构、电梯部件型式试验一致性开展专项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此次专项监督抽查对象由重点抽查(自我声明承诺免评审换证、发生特种设备事故以及被投诉举报等)与“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产生。此次专项监督抽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由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实施具体的现场技术检查。主要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核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现场监督抽查。此次抽查共涉及机电类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维保等环节共计204家单位。其中,电梯制造单位19家、起重机械制造11家(1家为自我声明承诺免评审换证),电梯使用单位78家,电梯维保单位68家、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单位9家、两工地检验机构10家(5家企业为2021年约谈企业)。
部分单位人员无社保缴费证明、个别人员专业及学历不符合许可规定,不能满足授权岗位要求,人员发生离职后未及时补充,不能持续满足许可条件;个别单位仪器设备缺失或未及时检验校定,存在缺少高值少用的仪器和设备等现象,例如电梯维保单位普遍缺少钢丝绳探伤仪、加速度测试仪等设备;个别企业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换证不及时,检查时发现许可证超期等情况。
抽查发现部分单位未建立健全质量体系、体系规定与实际工作不符合,体系文件不更新、与实际不符,存在质保体系与实际运行两张皮的情况;未开展内审和管理评审,未持续改进。个别单位未落实质量检查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分解未制定或未实施、作业指导书内容不全面、质量体系关键人员任命不符合要求,原始记录人员签字或划改不规范等现象。
抽查发现部分电梯主要安全部件型式试验结果与证书参数不一致;部分层轿门运行磨损变形造成间隙超标;缓冲器缓冲距离不符合要求,标识、液压油不足等问题;轿门刀间隙、两坎间隙不符合相关要求;部分电梯安全保护开关失效,如:电气监测开关、制动器监测开关失效;自动扶梯梯级围裙板相关间隙不符合要求,梳齿板、梯级踏面损坏等问题。
抽查发现部分使用单位未规范建立设备档案,未制定专人保管,技术资料随意存放,多台设备随机文件混装的现象还比较突出;部分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或应急演练针对性不强,安全管理人员日常巡查流于形式。
维保单位现场维保工作不尽责,抽查发现部分电梯在以往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同类问题反复发生,未得到切实整改;维保人员能力不足,发现问题、解决隐患的本领不够,不能完成个别试验操作。
对此次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研究,举一反三,狠抓工作整改。
一是切实强化思想引导和责任落实。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以开展“四大领域”集中攻坚和检验机构“八查八治”为契机,教育广大干部充分认清特种设施安全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反复性,切实增强抓好隐患治理工作的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
二是扎扎实实抓好问题整改。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要督促企业抓好问题整改,被抽查单位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举一反三,进一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全面消除事故隐患。对涉嫌违法违规的问题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定种类设备安全法》《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进行查处;对查出问题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要运用媒体曝光、信用监管等手段实施联合惩戒;对因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引发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三是总结经验,推进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把日常监督检查与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四大领域”集中攻坚以及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等重大活动相结合,把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积极探索“智慧监管”和“互联网+监管”等新型监管模式,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治理水平
各单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须经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现场核实确认后,于11月30日前,将确认意见(加盖市局公章)、企业整改报告以及行政处罚、信用监管情况报省局特定种类设备处。